一、学校全称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计划为520名,其中招收应历届三校毕业生415名、历届高中生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5名,招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80名。学制三年。计划详见附件一。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不限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
九、录取规则 |
一、录取规则: |
1.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 |
a) 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的考试总成绩合成总分后,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
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政策加分; |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政策加分+艺术专业成绩。 |
b)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
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十门成绩折算分)+技能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十门成绩折算分)+技能测试成绩+政策加分+艺术专业成绩。【(十门成绩折算分)的计算方式见附件四。】 |
2.空乘专业因其特殊性,单独设定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其他专业在录取过程中,志愿优先,无分数级差。 |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艺术专业考试。录取时,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折合见上。 |
4.对于同分考生,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按总分、入学考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按总分、英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
5.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时,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普通类专业以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只接受二工大、工艺美、电子信息、行健、电影职院五所院校的艺术类考生,美术类以入学考试成绩+专业成绩(素描和色彩)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普通类专业以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第一志愿考生方式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
6. 退役士兵录取规则参照教委文件执行。 |
二、加分项目: |
1.政策加分:按教委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高中生加分分值按《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规定的60%进行加分;三校生加分分值按《201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报考指南》进行加分;加分加在合成后文化成绩的总分上,未明确的项目学校不予以加分。护理专业对口中职校长推荐加3分。各类奖项不可累计累加,取最高分值记录在案。 |
2.技能加分: 2013年技能加分分为两块:一、各类职业技能证书;二、“星光计划”中职校技能大赛得奖证书(一、二、三等奖)。考生应持原件现场交付复印件,确认后予以记载。具体内容、加分方式见附件二、三,各类技能证书加分不做累计累加,取最高分值记录在案。 |
3.政策加分和技能加分之和纳入总分,记录在案。具体加分考生名单于2013年3月3日在我院网站统一公示。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 |
普通类专业不超过10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
艺术类专业不超过15000元/年(沪价费[2005]017号) |
住宿费 |
2000元/年(四人一间)(沪价费[2003]056号)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门。(沪价费[2006]5号) |
1.普通类专业:66元(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门×2),应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为40元(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 |
2.艺术类专业:166元(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门×2,艺术专业考试50元/门×2);应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为140元(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2)。 |
3.空中乘务、民航商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三个专业需增加专项考试26元/门×3。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4523424、021—64506938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4522376 |
十四、网址 |
http://www.esu.edu.cn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发放面达22.5%。学院设有学生支助中心,建立特困生档案,负责指导特困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考试科目: |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测考科目为技能测试(内容为法律与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等); |
2.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考试科目为入学测试(内容为艺术人文、基础数学、生活英语、科技常识)和素质技能测试(内容与上述技能测试相同); |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加试,特殊专业需要进行专项测试或面试,详见附件一。 |
二、报名: |
(一)报名: |
1.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于2013年2月18~20日进行网上报名。 |
2.现场确认:网上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26日9:00~1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读学校开具的报考证明(高中生须持高考报名号)、户口本、毕业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
3.退伍士兵报名办法: 2013年我院招收4名退伍士兵,归入高中生计划中,考试单列。2013年2月26日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书、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直接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 |
(二)学校志愿填报: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可在33所学校范围内任选2所作为学校志愿,每校可填4个专业志愿。 |
三、考试时间: |
2013年3月2日上午8:30起,专业考试时间:2013年3月2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专项测试或面试相关事宜:见我院招生信息公告。 |
四、学院所设的空中乘务、民航商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护理四个专业,因专业特殊要求,需获得我院面试合格证方能报考。面试时间、地点见我院网站公告。 |